撤消網絡接駁費? 官方須衡量得失

2006-11-18 13:24:1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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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信息科技與通訊部長西提猜強調,亞洲電訊(TRUE)、DTAC和DIGITAL PHONE等3家移動電話網絡商,必須遵守與泰國電話局(TOT)簽署的合約。至於TOT會否取消徵收網絡接駁費,需視乎官方的利益而定,因為政府沒有維護民營業者的義務。

目前,網絡接駁費是TOT主要收入之一,平均每年達到140億銖。TOT是由財政部持股的國營企業,所以必須以保護官方利益為先,而非業者的營收。

西提猜指出,上述3家網絡商是自願和TOT簽署合約,開拓國內市場。加上協議書內已表明,業者必須繳付網絡接駁費(每個號碼200銖/月)。至於預付通訊服務的特许經營費,繳納比例為營收的18%。如果經營者需要撤銷合約,則由合約雙方的當事人自行協議,但前題是不能造成官方的損失。

今後,TOT將成立專案單位,檢查通過該公司網絡的通話次數,以按照國家電訊業委員會(NTC)的規定,制訂網絡互連費的比例。因為需要時間準備,或许今年內無法趕上公佈使用。希望NTC能先行研審公佈使用新制度的合適時間,以免對國家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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