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會51員工被解僱
2006-11-24 11:40:1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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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會民代小組委員會的51名臨時僱員將於本月底被解聘,其中1名僱員昨天到國會大廈「獻黑色花圈」以泄憤,指責國會秘書處解僱他們是不公正的做法。而民會副秘書長指出,被解僱的51人因為是1年期的臨時工,而且由於立法院中沒有「民會」,所以既沒有工作量,也沒有提列預算發工資。
前民會小組委員會的臨時僱員共51人,將於本月30日因聘期屆滿,國會秘書處決定不續聘。51名僱員之一的阿倫沙瓦,昨天中午到國會大廈送1個黑色的花圈給國會秘書長,但被保安人員攔住無法入內。阿倫沙瓦表示,他在此部門受聘了3年,每月領工資7000-8000銖,工作勤肯從未請過假,但聘期一到就被解聘,感到很不公平。其他同樣被解聘的50名同事,有的人已工作了10年,從未有缺失,沒想到國會秘書處這次也解聘了他們,雖已多方陳情,均未得到同情。他希望繼續在國會任職。
民會副秘書長康披昨天說,被解聘的51名臨時工是「1年期合約工」,按工作量決定是否每年續聘。由於成立立法院後,立法院兼施民會和上議員的工法職責,因此在未來1年內將沒有民會,既然沒有工作量,就沒有必要編列工資預算,不續聘這批臨時工是合理合法的。但如果有新增工作,則可能聯絡續聘部分臨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