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類廣告法規引起爭議

2006-11-25 13:07:2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司法部司法委員會昨天(24日)裁定衛生部食品與藥品委員會無權發布禁止酒廣告法令,食品與藥品委員會將要求司法委員會檢討該裁定結果,衛生部長蒙空則宣布,下月3日起全面禁止酒精飲料作廣告的法規仍然有效。

司法委員昨天公布1項法律裁定結果,認為食品與藥品委員會發布的24小時禁止任何媒體作酒精飲料廣告的法規沒有效力,因為食藥委沒有權力和法律依據。衛生部疾病管制廳副廳長那隆醫師表示,將向司法委員會要求重新檢討該裁定,由於衛生部食藥委已獲得保護消費者委員會授權發布禁令和管理酒精飲料廣告問題,雖然食藥委無直接權力,但經過與內部法律專家研究後,認為食藥委確實有權頒布禁止酒精廣告命令。

那隆醫師說,在起草該部禁令時,司法委員會也派代表參與起草,但不知道為什麼司法委員會作出該法規不合法的裁定,相關的法律專家將再對此爭議進行深入研究。

衛生部長蒙空昨天說,禁止酒精打廣告的法規將於12月3日正式實施,當天起禁止酒精飲料24小時在任何媒體上作廣告,雖然司法委員會作出以上的裁定,但該法規實施暫時不受影響,衛生部將於本月27日召開全國府級食藥委會議,以溝通確認實施的具體措施,讓各府在實施該法律時遵循統一的標準。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