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反對黨領袖演說觸法判入獄

2006-11-25 13:11:5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中央社新加坡24日電】新加坡反對黨領袖徐順全和另外2名反對黨成員,再度遭新加坡法庭以未取得准證卻在公共場所發表演說為由,判處3人罰款2000新元到5000新元或坐牢,徐順全等3人選擇坐牢。

法官強調,判決時已經考量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已經因上述類似狀況4度牴觸公共娛樂與集會法令,因此處罰5000新元或坐牢5個星期。

另外,民主黨黨員甘迪安巴南則是2度觸犯公共娛樂與集會法令,因此法官判處甘迪安巴南要繳交罰款3000新元或坐牢3個星期代替;而民主黨支持者葉景和則是第1次觸犯相關條例,被法官判處2000新元罰款或坐牢。

由於徐順全3人拒絕繳交罰款選擇坐牢,因此在法官判決後,3人被送往女皇鎮監獄服刑。

根據新加坡的選舉法令規定,被判處坐牢1年或被罰款2000新元者,5年內將不得參加選舉,因此3人有可能會喪失下屆選舉參選的權利。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