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殺金行老板 2兇徒判終身監禁
2006-11-29 11:10:2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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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劫殺金行老板案子的另一被告,被京南邢事法庭判處死行,但被告的供詞有助於案情之審訊,因此依法可獲減刑3分之1,而改判為終身監禁。
皇家田京南刑事法庭審判官與陪審團於前天下午2時開庭,審判1宗劫殺案,由檢察官作原告,控告乃諾拍汪(又名瘦仔﹐31歲﹐龍仔厝府人)。
2538年10月27日白天,被告和乃頌奇(又名胖子﹐38歲)持槍闖進本京巴域縣儂蒙區萱鑾金行打劫,脅迫女東娘素真拉取出陳列櫥中金飾。
娘素真拉嚇得伏臥於地,她的丈夫乃汶隆也嚇得奔逃,被乃頌奇與被告各開了1槍,當場倒斃。
被告和乃頌奇自陳列櫥中搜掠去金項鍊、金手索共122條(共276銖重,約值276萬銖)。
2人得手後共騎機車揚長而去。
事後﹐乃頌奇被警逮捕歸案,被告上京南刑事法庭,本來被判處死刑,但因其供詞有助於案情之審訊,因此依法可獲減刑,而改判為終身監禁。且乃頌奇不願上訴,所以乃頌奇的案子已告了結。
被告乃諾拍汪承認作案不諱。法官研審原告與被告雙方所舉人證物證,認為被告確實有罪,因此宣判處被告死刑,但被告的供詞有利於案情之審訊,依法可獲減刑3分之1,所以改判為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