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案終審判決 ITV敗訴
2006-12-14 11:49:0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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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最高行政法庭昨天(13日)就ITV電視台上訴案做出終審判決,維持中級行政法庭關於ITV敗訴的原判,指ITV必須履行合約,向國務院事務部支付罰款和調整節目表。ITV電視台表示接受法庭的判決,並從今天調整節目表。至於是否須上繳高達940億銖罰款,國務院今天(14日)將作決定。
最高行政法庭法官委員會負責人乍蘭,ITV電視台訴訟案主審法官參猜,昨天一同宣讀ITV電視台上訴案判決書,指出ITV與國務院簽署UHF頻率電視台承包合約,是政府將專利權交給參與競爭的電視台,事實上是選擇回報率高的電視台來執行UHF頻率的轉播專利權,但是在簽署協議之前,獲得專利權的1方要求增加合約內容,而最高檢察院將該條款列入合約內,該條款的內容與內閣會議批准的內容不同,因此增加該條款對於其他參與合作的民間公司,因此無法證明合約簽署人的行為是正當的,而且違反了民間公司參與政府合約法規第21條。
法官指出,仲裁法第40條規定法庭有權取消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所以法庭決定不就此進行審核。至於上訴人表示如果不增加該條款,就不簽署以上合約,事實上是上訴人自願提供較高的報酬給政府,也高於其他競爭者提供的報酬2倍,所以上訴人必須按照合約規定向政府支付相應的報酬。而每天下午7時-晚上9時30分新聞、專訪和專題節目時間比率問題,仲裁委員會沒有權利進行仲裁,因為這是政府負責的事務,而仲裁機構僅僅是民間負責合約問題的團體,所以仲裁委員會的仲裁違反了仲裁法第40條關於涉及國民安定方面的規定。綜上所訴,終審判決仲裁委員會於2003年做出的仲裁結果無效。至於罰款多少的問題,不是此次判決的內容,ITV電視台是否需要繳納罰款,必須按照和餘額規定來確定。
國務院曾指出,ITV應上繳累計罰款高達940億銖,同時應調高ITV上繳給國務院的專利權費,從現在的每年2億3000萬銖,增至10億銖。而ITV去年的全年純利還不到10億銖。
ITV電視台政治新聞總編輯媏蓬小姐表示,該電視台所有的1070名員工尊重和接受最高行政法庭作出的一審判決,並依照判決要求執行。以後ITV電視台如果有繳納和賠償國務院事務部費用,希望能夠得到公正公平的對待,以便該電視台為社會報道更多的新聞,並希望此次判決作為將來新聞媒體改革發展中同類案件裁決的依據。與此同時,ITV電視台從今天開始調整PRIME TIME,其中新聞節目佔70%,娛樂性節目佔30%,並取消所有在新聞播出時段的娛樂節目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