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釋憲法院指肅貪特庭違憲

2006-12-21 16:27:3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中央社雅加達20日電】印尼釋憲法院再度作出引發爭議的決定,現有根據肅貪委員會組織法而成立的肅貪特別刑事法庭,被裁定為違反憲法,院方下令須於未來3年內制訂個別相關新法令,頒布後,現有肅貪特別刑事法庭應予解散。現有肅貪特別刑事法庭是根據2002年第30號法令、即肅貪委員會組織法第53條而成立的,2年前開始運作後,已審理多起前任政府官員貪污巨案。

釋憲法院院長阿西迪基昨天在1項判決中指出,肅貪委員會組織法53條內容違反1945年憲法第24條及第28條規定,必須予以取消;雖然如此,肅貪特別刑事法庭仍可繼續運作3年,直至有關成立該特別刑事法庭的相關法令出爐為止。

他指出,該法律條文造成在法庭制度上出現雙重標準,即普通法庭和特別刑事法庭,兩者有可能作出不同的判決。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