秤具誤差超標 商部將嚴刑峻罰
2006-12-27 10:55:27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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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商業部忠告各糧埠,不要從事欺騙農民的不法行為,如蓄意調矯秤具。糧食商貿委員會將派遣相關官員作不定期檢查,一經發現,必將嚴懲不怠。
商業部長格盖透露,糧食商貿委員會根據1946年糧食交易法,裁定甘烹碧府幸福糧埠公司所使用的秤具不符合國家法定標準,對農民帶來嚴重損失。經調查,該公司在稱量過程中,平均每10-40噸大米,所造成的誤差竟達到170公斤,遠遠超出法定標準的40公斤。
按照法律規定,委員會責令該公司停業整頓3個月。同時,根據1999年度量法第79條規定,對惡意調矯稱量工具者,最高可判罰2萬銖和監禁6個月。但因為涉案人表現坦承和合作,委員會判定其監禁6個月,緩刑2年,並罰款3,000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