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父母及配偶買保險 可減稅
2006-12-29 10:56:2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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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稅務廳副廳長薩提表示,國人為父母及配偶投保的保險單,可作為所得稅減免依據,但減免金額上限為1.5萬銖。該政策只針對2006年以後的保單。
對於子女為父母投保情況,受益者(父母)的年收入須不超過3萬銖,投保人(子女)必須為親生或法律承認的認養子女;配偶間互相投保,投保人只需持有保單及有效收據。
薩提說,稅務廳於今後還會出台雇員減稅政策,規定雇主在1年內,須向保險公司繳納定額費用,作為雇員及其親屬的醫療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