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部擬對外資持股服務業設限

2006-12-30 11:18:5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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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外電】泰國有意重新考慮和更改外商法(FBA),包括對「外資公司」的定義規定。除非外資公司不被納入新規定的受限範圍內,或是新政府放寬其服務業部門,否則,這項改變可能迫使許多跨國企業的投資人,必須降低持股比例。駐泰國大使紛紛警告泰國政府,如果新政策迫使外資公司賣出泰國持股的話,他們有可能會在WTO,以刻意徵收資產的罪名提出控訴。

泰國貿易委員會主席Pramon Sutivong週三(27日)時表示,該會提出的變革,將會讓泰國的法律與國際施行的現況接軌。會議中各委員的選票將會影響未來如何認定外商公司的定義。目前曼谷的做法是以名義上的持股結構來判定公司究竟為本土還是外資。因為泰國的外商法(FBA)模擬兩可,讓許多跨國公司可以持有投票權較強的優先股,以便控制泰國資金營運的服務業。目前,泰國限制外資參與服務業比例在49%。

「有關於持股比例、投票權的改變並不突然。我們查過了,世界貿易組織(WTO)大多數會員國都有同樣的規定。我們並沒有作得比其他國家更過分。」不過他也承認,許多有聲望的外資公司,在這項新規定實施後,在本地的投資可能都會變成違法。

據悉,貿易委員會提出兩個選擇,一是不將外資列入新規定的名單中,讓一切如同以往進行,甚至再放寬服務業的規範,讓更多外資加入遊戲行列。另外的做法則是強迫跨國公司慢慢調整,改變在泰國企業中的持股比例。

雖然委員會大多數委員都較傾向第1個選擇,但是Pramon表示,最後的選擇權還是交由商業部以及新政府來決定。「他們必須將優點、缺點一併考量。我不會為他們下任何決定。」不過他又說,「如果他們決定要走比較嚴苛的那條路,最好要有解釋為什麼要如此的能力。」

泰國之所以會制定這項政策,是因為涉嫌貪汙的前總統塔信.秦那越家族,在今年1月間,把秦那越集團(SHIN)的股份賣給新加坡國有投資機構淡馬錫控股,卻無須付出分文稅金,使泰國中產階級大表憤慨。因此,才使得泰國大幅防範外資在泰國服務業部門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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