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憲時間倉促 立憲委員抱怨
2007-01-04 10:47:1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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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憲院成立後,昨天有52名委員到國會大廈報到,部分委員表示,草擬憲法180天時間太短,應先對憲法條款作詳細審議,再將憲法草案交由社會各個機構討論,尤其是應在新憲法中加重社會獨立機構監督政府的權力。
立憲委員披訕表示,草擬憲法的時間過於倉促,應徵集社會意見3-4個月,使該憲法能經過社會各方面的普遍認同,而所有成員在推選25名委員也應該認真負責。披訕說,社會各界都希望新的憲法能夠達到最為完善,更加符合未來社會的發展,因此在具體條款中應該更加側重民眾對政府的監督職能。
立憲委員阿披差說,應該以1997年憲法版本上做部分的修訂,針對前1份憲法中的薄弱環節做出詳細補充修訂,同時應該針對社會獨立機構的監督職能做出明確的規定,開放機會讓更多民眾參與對政府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