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總署長 擬開放外人出任
2007-01-10 11:29:3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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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員警部隊工作架構調整的方向基本確定,「外部人士」可以參與員警總指揮職位的競選,總指揮任期將規定不得超過5年,權力僅限於指揮警務。且員警部隊架構調整符合多數民意,在調整方案制定後還要向社會進行公眾咨詢,然後再提交內閣審議。
司法部副次長吉謫蓬昨天(9日)以警務發展委員會秘書身分透露,員警部隊架構調整的方向時表示,員警部隊架構的調整,特別是讓外部人員有機會競選員警總指揮職,並非要破壞員警部隊原來的機制,因為由員警署部推選出來的人肯定比較有優勢。司法部的網站也向社會徵求了關於對員警部隊架構進行調整的建議,結果有近90%意見贊成進行調整。
員警部隊架構調整的方向基本確定,初步規定員警總指揮任期不得超過5年,權力也僅限於指揮警務。同時增設國家員警委員會秘書職位,這個職位規定由外部人士出任,需要全職工作,負責制定警務政策和管理人事,還要處理民眾投訴個案,這個職位的重要性非比一般。員警部隊畫分成3大部門,中央調查員警部、征剿員警部和安全員警部。而內地警署則需要全面負責,即事無巨細都要全面管起來,基本等同於法庭的架構設置。
調整最大的是監獄部分,對於並非員警職權主管範圍的工作都畫歸地方和社區,以符合調解法律和監督案件錯判的規定。而員警的基本工資檔次也進行了調整,提高了標準。初步考慮司法系統公務人員的起薪點將比民官提高約15%的水準。至於員警尉官學校的調整是向高等院校方向靠攏,員警的紀律訓練可以低於軍隊的標準,在教程上要考慮多增加與員警實際工作相適應的內容以及與密切與民眾聯系方面的技能。還將考慮從本科畢業生吸收生源,以培養新一代的警官。無論如何,員警架構的調整方案在近期完成後,要向社會進行公眾咨詢,聽取社會的意見,然後提交內閣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