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3府緊急事態期再延長3個月
2007-01-11 12:00:0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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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昨天(10日)決定,延長在南部3府實施的緊急事態法3個月,沙敦府和宋卡府的4個縣除外,同時指示軍警工作人員在執行緊急事態法的行動中要必須把握好合適度,而且工作要保持透明度,保持公平公正。
素拉育總理昨天主持緊急事態法管理委員會會議,並表示,根據內閣會議對國內局勢的評估,決定在南部3府實施的緊急事態法期限再延長3個月,直至今年4月。而沙敦和宋卡府的4個縣則除外,但將繼續實施戒嚴令。國安委秘書巴吉表示,戒嚴令由軍隊負責實施,而緊急事態法則有人民一起參與。
在拘留嫌疑人方面也有所不同,根據戒嚴令可拘留嫌疑人最多7天,但緊急事態法可拘留嫌疑人1個月。無論如何,已經指示軍警部隊及工作人員實施緊急事態法必須把握好合適度,而且工作要保持透明度、保持公平與公正。
至於社會有呼聲要求取消緊急事態法的問題,巴吉表示內閣會議的決定是在評估現在局勢下作出的,目前決定在南部3府的緊急事態法暫時延長3個月,以保證局勢的穩定,相信各方會表示理解。而且緊急事態法的實施,也僅限於審訊嫌疑人方面,其他的規定暫不實施。
至於實施緊急事態法有沒有出現人權委員會所指的對當地人造成精神壓力的問題,巴吉表示將有工作小組負責評估緊急事態法的實施情況,以確定是否超出了合適的限度和是否發生了不公正的現象。無論如何,第四軍區司令將負責督促軍人在當地執勤情況,防止出現對當地人不公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