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皇任命立憲院正副院長
2007-01-12 10:55:0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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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皇陛下昨天(11日)頒布諭旨,任命諾拉尼為立憲院院長,社里為第1副院長,迪籌為第2副院長,並御准成立立憲委員會常委的相關規定。
立憲院於8日大會選出諾拉尼為立憲院院長,社里為第1副院長,迪籌為第2副院長,國安會主席頌提上將乃根據臨時憲法第19條規定,呈送泰皇陛下頒布諭旨正式任命3人職務,自即日起生效。
泰皇陛下並頒布成立立憲院常務委員會相關規定諭旨,命令立憲院在首次大會後,20天內完成遴選25名資深人士擔任候選常委,並呈報國安會主席在3天內從25人當中選出10人出任常務委員,最後由立憲院院長正式任命。
根據臨時憲法規定,候選常務委員分別來自政府部門、民間、社會和專業部門各2名,其餘則必須具備以下資歷,包括曾經獲得泰皇陛下頒發的宗教學、人文學、政治學教授或者名譽教授資格,或者曾經擔任過大理院委員,有起草憲法的實際經歷、曾經起草或者審議過憲法草案人士,方可選為候選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