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政黨案 憲庭昨開審
2007-01-17 10:02:3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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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憲法法庭昨天(16日)首次審理解散政黨案,法庭外的安全保護工作明顯加強。控方證人素貼指泰愛泰黨有收買小政黨參選的事情。審理過程一度因為被控方塔信的律師要求法官乍蘭給予反問權,得不到允许而出現氣氛緊張的情況,審判長不得不暫時休庭10分鐘。本月23日法庭將再次對檢方的7名證人進行庭審。
憲法法庭昨天就取締泰愛泰黨、泰國土黨和發展泰國黨案進行首次庭審,對最高檢察院列出的證人進行訊問。檢方證人素貼、秦拉翁出庭做證,民主黨多名代表到庭聽取審理情況。泰愛泰黨出庭的有蓬貼、律師頌薩及泰愛泰黨法律工作人員。由於是首次庭審,所以吸引大量媒體記者前往採訪。
法官乍蘭首先就法官委員會有疑問的地方,對素貼進行訊問,包括在知道泰愛泰黨僱用小政黨參選之前,是否認識發展泰國黨的差瓦甘、泰工和素訕?為何在收到以上消息後,於凌晨2點前往發展泰國黨黨魁汶塔溫薩的住家?結果卻沒有拿到證據文件?在此之前是否認識泰國土黨的塔迪瑪?為何在塔迪瑪向民主黨提供材料後,讓素逸差警中校將塔迪瑪送到自己的家里?以致塔迪瑪到警署報案,說遭到素貼的軟禁,素貼是否接受警方的調查,以及調查進行到什麼地步等。
素貼說,在提出要求取締泰愛泰黨之前,不曾認識以上人士。從差瓦甘、泰工和素訕3人那裡得知汶塔溫薩手中有更改政黨黨員資料的證據以後,他才於凌晨2點趕往汶塔溫薩的住家,結果汶塔溫薩表示沒有所謂的証明文件,因為害怕遭到報復。塔迪瑪之前也不認識,是2006年3月19日塔迪瑪到民主黨提供材料以後,因為時間太晚,塔迪瑪擔心有危險,他才讓過去的隨身警員送塔迪瑪。之後塔迪瑪確實到過自己位於素叻他尼府的住家,不過自己從來沒有遭警方調查塔迪瑪遭自己軟禁的傳喚。
泰愛泰黨律師頌薩向法庭要求,指素貼就究竟是否早就認識以上3人,以及塔迪瑪提供的材料為什麼沒有簽名,是否是為了陷害泰愛泰黨等做出說明,但是遭到法官乍蘭的拒絕。但是頌薩堅決要求對素貼提出反問,以致法官乍蘭說話很不客氣,結果造成法庭氣氛緊張。最後憲法法庭法官委員會主席班雅不得不宣布暫時休庭10分鐘。繼續開庭後,泰愛泰黨律師分別就其它方面的問題,對檢方證人進行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