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憲委員建議頒布公投法

2007-01-22 12:44:5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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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位草憲委員兀提訕表示,他擔心民眾因不滿意新憲法的部分條款,而在全民公投時採取拒絕投票的做法,因此立憲委員應該頒布全民公投法,向民眾更好地解釋新憲法,以防止民眾拒絕投票,因為一旦頒布了公投法,拒絕投票的民眾將被視為違反法律。

兀提訕說,針對制定和頒布全民公投法,使未來的憲法經由全體公民公決,這樣的的做法是否應慎重考慮,1997年的憲法也是在沒有經過全民公投程式下正式頒布實施的,無論存在多少民眾對憲法存在異議,決定權還是在於政府和民會,國安會去年頒布的臨時憲法也沒有就新憲法的制定而規定必須經由全民公決,只是規定由立憲委員會自行決定是否採取全民公決的方式來尋求新憲法的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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