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部續管制35項商品及服務

2007-01-23 11:54:4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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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商業部昨(22日)舉行商品及服務價格中央委員會議。商業部長格蓋表示,會議決定保持去年35個項目的管制商品及服務名單,因為物價並沒有作太大的變動,而且管制商品大多是生活必需品,有機會受到油價和國際價格的影響,因此有必要繼續看管。

同時,調整商品及服務管理措施,鋼鐵商品撤銷必須申報數量及存放地點的措施,但在變更價格前需要事先申報,以幫減輕經營者的負擔。修正稻穀搬運措施,從原先規定自10噸以上的搬運必須申請許可,改為5噸起。

此外,還規定以下12項目商品,在變更價格前必須事先申報,包括1、摩托車、轎車及貨車;2、牛皮紙;3、洗髮精;4、水泥;5、洗衣粉;6、香皂;7、洗滌精;8、衛生棉;9、瓦楞紙;10、洗碗精;11、摩托車及汽車輪胎;12、鋼架及扁形鐵。

規定必須申報價格及禁止售價有差異共6項,包括1、奶粉及鮮奶;2、化肥;3、農藥;4、電線;5、密封盛裝食物器皿;6、人造奶油、煉乳、奶成品及脫脂奶品。

規定必須每月申報價格的商品共有3項,分別為塑膠粒、紙漿及印刷用紙。必須申報價格及銷售計畫的有1個項目,是桶裝液化石油氣(LPG),同時還需要申報存放地點。棕櫚油的管制名單,以及砂糖價格規定由政府制定。

至於35個管制商品及服務的項目,包括1、瓦楞紙;2、文化用紙;3、牛皮紙;4、液化石油氣(LPG);5、稻穀及白米;6、人造奶油、煉乳、奶成品及脫脂製品;7、CD、影音錄製帶;8、光碟片壓片機;9、學生制服;10、洗髮精;11、奶粉及鮮乳;12、砂糖;13、燃油;14、由動物或植物提煉的油料及脂肪;15、洗滌精;16、化肥;17、水泥;18、洗衣粉;19、洗碗碟用品;20、衛生棉;21、塑膠粒,22、摩托車及汽車輪胎;23、農藥;24、藥品;25、紙漿;26、摩托車、轎車及貨車;27、香皂;28、電線;29、毛豬及豬肉;30、飼料;31、鋼架、鋼筋及扁形鐵;32、密封盛裝食品器皿;33、珠寶;34、智慧產權授予及管理業務;35、商業用音樂版權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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