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緬2毒犯 被判無期徒刑
2007-01-24 11:42:0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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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京刑事法庭昨天宣判1宗販毒案,2名被告是台灣男子鄭倉新(譯音,46歲)、緬甸男子亞剛(27歲)。2人合夥非法銷售海洛因。2548年11月27日,第2被告拿著2個藏有3.5公斤海洛因的塑膠袋,到叻察拉披色路7巷是拉差公寓前的停車場,要送給第1被告。
但坷康警署員警早已偵悉毒販行蹤,埋伏在此。毒販一到,警即把2人逮捕,沒收毒品。2人落網後否認犯罪。法庭研究雙方的供詞和證據,被告犯罪證據確鑿,依法判處死刑,但是被告的供詞有利判案,於是減刑3分之1,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