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赴台升學 下月1日起報名
2007-01-25 12:08:5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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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駐泰國代表處召開「96學年度泰國地區僑生回國升學保薦委員會」辦理96 學年度泰國地區僑生申請前往台灣升學事宜,凡符合僑生資格欲前往台灣國民中學、高級中學、五專職校、大學院校、研究所博士碩士班者,自2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碩、博士班者至3 月15日截止),請分別向受理報名單位提出申請:研究所及大學---由泰華文教服務中心 負責辦理;五專高職及高中國中---由泰國中華會館負責辦理。
報名資格:凡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民國95(2006)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6年),已取得當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及能獲得當地政府回程簽證者。但申請回國就讀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8年以上,自台出境所持中華民國護照需已加簽「僑居身分」。
96學年度泰國地區僑生回國升學方式業經國內外聯招會核定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研究所部分:96學年度起由海外聯招會依據申請人所填志願校系,將申請表件分轉各校進行審查後,聯招會再統一按各校系招生名額、審查結果及志願序辦理分發。
大學部分:
1.泰國地區:95年度起併入一般免試地區申請,選擇以「相當於國內高中最後3年成績」或「SAT Sub ject Test 測驗成績」(2擇1)採計分發分數,不另舉行測驗。
2. 泰北地區:僑生依持憑之學歷證件及資格可選擇免試入學方式或參加學科測驗方式,學科測驗各類組測驗科目為五科。
泰北地區學科測驗日期為4月7,8日(星期六、日)第1類組測驗科目為:中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第2 類組測驗科目為:中文、英文、數、物理、化學;第3 類組測驗科目為:中文、英文、數學、生物、化學。地點:清萊滿堂村建華中學。
本年度公私立大學各學系名額配置情形預計於1月底公告於海外聯招會網頁,供僑生選填志願參考,網址 :ttp://www.overseas.ncnu.edu.tw。
五專職校學科測驗情形如下:
1.清萊地區:測驗日期:4月7日(星期六),科目: 中文、英文、數學。地點:清萊滿堂村建華中學。
2.清邁地區:測驗日期:4月7日(星期六)。科目: 中文、英文、數學。地點:清邁熱水塘一新中學。
繳交證件:
1.當地居住(留)證件(身分證或護照),戶籍登記表或華裔證明書正本、影本;如係國內出生後移居國外者,另附繳中華民國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證,影本(含原出境日期)及近6或8 年歷次返國紀錄。
2.學歷證件:畢華證書或在學證明(報名時以應屆畢業身分申請者,可先檢送本學期在學證明書;但至遲必須在本(96)年8月底以前取得正式畢業證書,否則視為報名資格不符,已經分發者註銷入學資格)及高中三年成績單,並須註明該校所在地及學制年限。選擇以SAT Subject Test測驗成績申請者,另需檢附所選類組各科成績單正本。任何證件資料除中、英文以外均需翻譯成英文並先經泰國外交部驗證,再經駐泰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3.報名費用每人泰幣4百銖。
以「SAT Subject Test測驗成績」申請者,若持2005年以前之SATII測驗成績申請,其分發分數核計方式皆比照採計之(緩衝期2年;適用至97學年度止)。
明(97)學年度起,以「中學最後三年成績」申請者若缺中文成績,新增得以「華語測驗中心之華語文能力測驗成績」替代之。另自明(97)學年度起,新增受理以A Level 文憑成績(英制)申請入學方式。
簡章索取及相關資訊查詢請洽泰華文教服務中心陳繡玲小姐,地址:20th,EmpireTower,195 South Sathorn Road,Bangkok 10120 電話:(02)6701789,6700200-9 轉367。或泰國中華會館地址:52 Soi Sapanku Rama 4 Rd.,ToongMahamek Sathorn Bkk 10120電話:(02)6797137-9。泰北清萊地區請洽清萊雲南會館(電話053-73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