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法可適當削減政府管理權
2007-02-06 11:41:1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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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草憲委員會秘書長頌奇昨天說,他不贊同在新憲法中規定總理無權宣佈解散民會,不然將使民會傳統機制遭到破壞,憲法條款可以適當削減政府的管理權,但不應該取消政府的管理權。
而目前各個政黨呼籲如果新憲法無法通過全民公投,就應該重新啟動並修訂1997年憲法,這樣的要求未免操之過急,還是應該交由民眾來做出適當裁決。
頌奇說,草憲委員會第1副主席詩立呼籲在憲法中取消政府總理可以宣佈解散民會的權利,類似的建議也曾出現,但他認為這樣權利限制不妥,新憲法中可以對政府的管理許可權進行適當的削減,但應該保留政府的基本管理權。
頌奇說,按照去年頒布的臨時憲法條款,如果未來的新憲法無法通過全民公投,國安會方面將負責考慮相應的解決方法,而各個政黨目前呼籲如果新憲法無法通過全民公投,就應該重新啟動1997年憲法或是根據該憲法做出適當的修訂,這樣的要求未免操之過急,新憲法是否能夠得到國民的認可,還是應該等待憲法出臺後讓民眾做出裁決,作為政黨應該首先顧及社會民眾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