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准付消防車款 民主黨促解釋
2007-02-09 11:32:5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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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民主黨副發言人育塔蓬前天向政府發言人永育上尉呈文,表示對內閣批准支付曼谷市購買消防車的首筆8億4500萬銖做法感到難以理解,因為購買消防車計畫正在接受貪污調查委員會的調查,擔心會因此給調查工作造成問題。曼谷市購買消防車等設備的總金額高達66億8700萬銖。
育塔蓬說,6日舉行的內閣會議,就內政部提議的支付首筆曼谷市購買消防車款提案進行審議,但是曼谷市購買消防車計畫目前正在接受貪污調查委員會的調查,調查委員會準備與本月19日就調查結果進行公布,結果內閣會議卻決定批准於10日支付首筆款項,這樣的做法根本就是在維護內政部和曼谷市,並可能因此導致貪調會的調查工作無法順利開展,更不可能追究違法者的責任。
育塔蓬說,如果政府真的這麼決定和執行,就說明素拉育總理在維護塔信政府一些人的經濟利益。此外,素拉育總理對政府公務員強調,如果不認真工作並配合貪污調查委員會的工作,就會受到處罰。結果現在內閣會議的決定,卻好像在為出售消防車的1方澄清漂白。所以自己才會向政府呈文,以便了解實情。同時還要問內政部長阿里向內閣會議提出以上提案,是否是為了保護塔信政府的利益。因為阿里曾經擔任過塔信政府教育部助理部長,其兒子是泰愛泰黨民代。當時在塔信政府都沒有人敢將以上提案提交內閣討論,但是現在素拉育政府,卻能夠順利提交內閣會議討論,這背後有什麼含義。而且如果購買消防車計畫調查發現問題,政府必須為此承擔相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