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督察長堅持要求設財政法庭

2007-02-15 10:59:2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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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貪污調查委會委員盖森說,在貪調會的任期屆滿之前,將儘量推動現有的案件取得進展,只要是擁有充足法律依據的資料都將全部採納,預計可以在6月份之前將所有的案件都能夠結案,並交由最高檢察院負責進行起訴,頌提上將所說的在5月中旬貪調會能夠轉交案件,只是部分已經取得最後進展的個案,而全部的案件調查還是會在6月份完成,因為一些案件還需要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只要所有案件送交給最高檢察院,就說明貪調委的工作已經結束。

國家財政督察長乍魯汪說,準備向草憲委員會提出建議,希望能在憲法條款制定中,成立1個國家財政督察法庭,以便能夠直接審理財務方面的違法案件,改變以往只能由國家財政督察委員會有調查權的缺陷。

乍魯汪說,目前這項提議正在處於專家學者的審議中,預計可在月底前將最後總結結果送交給國家財政督察委員會,然後再轉交給草憲委員會做出正式的提案。

乍魯汪說,在這個國家財政督察法庭的構想中,分為設立稅務法庭與財政法庭,可以對犯罪人給予行政與刑事方面的司法裁決,該法庭法官可以由大理院中擁有財政專業知識的法官兼任。

貪調會主席乃南說,塔信夫人波乍曼女士指責貪調會,在調查叻差拉披色地區土地購買舞弊案時立場不公,在無法拿出確實的證據下,可視為是誹謗行為。無論這樣,貪調會都沒有提前預設立場,一切的案件調查都是以充實的證據為依據,本月19日貪調會也會舉行全體會議,重點討論波乍曼提出的相關抗議,並且做出相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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