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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院昨天通過決議,批准頒行1部法律,廢除行政制度改革團在發動軍事政變後頒布的第8號命令,該命令規定禁止屯積居奇和哄抬物價行為。
商業部長格蓋在立法院會議上表示,去年9月20日頒行的政改團第8號命令,禁止任何人屯積商品以居奇哄抬物價為目的,違者須負刑事責任。但目前國內商業局勢已恢復正常,官方可以恢復使用1999年商品和服務業價格條例約束商業行為,同時讓市場發揮自由調節機制,因此建議立法院廢除政改團第8號禁令。立法院經簡短討論後,決定以連續3讀表決方式審議,並獲得結果決定廢除該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