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衛星股權 卡寧籲循法律

2007-02-23 11:05:1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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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制憲委員會議員卡寧說,政府和國安會不應從購回的方式從新加坡淡馬錫集團手中收回泰空衛星通訊股份,那樣只能是讓國人支付高費用,同時也會間接使得SHIN集團的轉售衛星交易合法化。正確的方法應該是按照1997年憲法中禁止私人公司將通訊產業售予外資的條款,通過司法渠道來裁決上述交易違法,這樣才會使國人名正言順地收回泰衛星所有權。  
 

卡寧說,政府和國安會不應該採用購回的方式收回泰空衛星通訊股,無論是採用發行債券或是動用國家預算資金都不可以,無論對方出價多少,都是讓國人白白支付高額的教訓費用,最好的方法是利用1997年憲法中私人企業不得將通訊產業售予外資的規定,通過法律渠道裁決秦納越集團將衛星售予新加坡淡馬錫集團的交易屬於違法行為,並且上述交易也影響到了國家的安全,法庭有權做出上述交易違法並且無效的裁決。同時也可以讓世界知道,前泰國政府總理家族與新加坡政府的投資集團,所做出的上述交易行為屬於違法,所交易的物品是屬於國家明令禁止出售給外資的通訊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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