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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26日開始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國、越南和寮國關於確定3國國界交界點的條約的議案。這一條約確定,中越寮3國國界交界點位於十層大山(越方、寮方稱「寬羅珊山」)1,864米高程點上。
受國務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長李金章26日在10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上作了說明。據他介紹,1991年12月,7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批准了中國和寮國邊界條約;2000年4月,9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批准了中國和越南陸地邊界條約。根據國際慣例和中國劃界實踐,如果相鄰的3個國家雙邊領土邊界均已劃定,需要確定3國國界交界點。經協商一致,中國和越南、寮國決定開展確定3國國界交界點並簽署相關條約的工作。
李金章介紹,經國務院批准,自2002年2月至2006年1月,中國同越南、寮國就確定3國國界交界點問題先後舉行了3輪會談,並於2006年10月10日在北京簽署了中國、越南和寮國關於確定3國國界交界點的條約。
條約由序言、3條正文和中越老3國國界交界點地圖以及界碑式樣圖組成。條約規定:「締約3方共同在3國國界交界點上豎立1棵花崗巖界碑。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改變界碑的位置、式樣和規格及豎立其他任何界碑。」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認為,條約是以目前中國與越南、寮國兩國的有關邊界條約為基礎,經過談判達成一致的,符合中越、中寮邊界的實際情況。批准這一條約,有利於維護中越寮3國國界交界點地區的穩定,有利於推動中國與越南正在進行的陸地勘界工作,有利於鞏固和發展中國同越南、寮國兩國的睦鄰友好合作關係。外事委員會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