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2005年11月21日,陸軍學院18歲學生威沙努及其在逃同夥,使用不知型號的槍支威脅典當行經理威吞,索取金錢5萬銖,但威吞不予并試圖躲避。威沙努對其開槍,導致威吞傷勢嚴重。與此同時,塔拉忒騎摩托車經過,威沙努劫走其摩托車及背包逃離(背包裏裝有價值6萬7300銖的3部手機),在金鏈廟前棄車逃去。
巴差慶警員抓獲威沙努後,他否認作案,并提供假證,指案發時他正在學校執行任務。
3月1日,刑事法庭就此案作出裁判,認為人證物證俱全,威沙努搶劫殺人罪成立,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