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公民續遭歧視 印尼報刊關注

2007-03-07 09:45:0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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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雅加達6日電】儘管印尼改革開放後,多項歧視華人法律陸續取消,但仍有某些地方政府在開時代倒車,制定針對華裔公民的不平等條例;此外,去年中出爐對少數族群一視同仁的新國籍法,地方當局並未遵行,上述現象已引起雅加達主流報刊關注。


雅加達著名新聞雜誌「時代周刊」本周刊出題為「遭歧視到死」社論,嚴厲批評北蘇門答臘省狄里色塘縣政府對華人墳墓徵收重稅的做法。


據報導,狄里色塘地方議會正在審議特別針對華人墳墓徵收高稅條例草案,該條例只針對華人,其他族群不受約束。條例規定,面積3.5平方公尺的華人墳墓每年須付稅10萬印尼盾,100平方公尺以上的,每年須付稅至少450美元,據說旨在限制墳地面積。新條例已引起當地華社抗議,並已透過民事法院進行抗爭。


「時代周刊」指出,狄里色塘地方政府的此項政策是不公平的,並非所有華人都有能力繳付稅款,限制墳墓面積是無可非議的,但必須適用於所有族群。建造豪華巨墓不只是華族而已,峇達克族人也是如此,東印尼弗羅列斯及西帝汶島上居民,不少人建造豪華墳墓,此外,也有許多大官去世後其遺屬為他建造山丘般陵園,未聞有當地政府進行徵稅。


社論提醒說,向墳墓徵稅違反有關地方稅捐的公元2000年第34號法令,該法令規定,宗教禮拜場所(教堂等)、墳墓及保護林,不成為徵收稅捐對象。


發行量最大的「羅盤報」昨天自泗水報導說,泗水許多華裔人士在辦理身份證件時,仍遭到有關當局歧視與刁難,雖然他們是在印尼出生,根據新國籍法規定是道地的公民,無須再擁有印尼國籍證,但在辦理身份證時由於無法出示國籍證而遭到拒絕,東爪哇公眾服務委員會已為此向市政府提出抗議。
     
觀察人士認為,由於天高皇帝遠,中央政府的許多決策不可能短期內就由地方所執行,華人應得權益仍須靠本身繼續去爭取,新國籍法生效後,由於地方官員不願失去向華人索賄機會而頑抗,所以至少要經過多年才能使新法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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