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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舉行的第10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16日順利通過了「物權法」。這是中國建政以來第1部保護私有財產權益的法律,也是改革開放近30年來,「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理論與社會現實之間最大的妥協。姓社與姓資的爭辯仍會繼續存在,但意義已經渺乎其微。鄧小平的名言:黑貓白貓,能抓耗子就是好貓。「物權法」正是解決當前許多難題少不了的那隻貓。
從人大表決結果看,2799票贊成,52票反對、37票棄權。1人未按表決器,可說是一面倒多數通過。這反應人大代表們一向「緊跟黨中央」的慣性,但也顯示黨中央事前下了水磨工夫,用細密協調代替「一言堂」。物權法13年前起草,爭議不斷,人大曾7度審議,去年已列議程,在最後1分鐘悄悄撤回,可見阻力非可小視。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與總理溫家寶事前都保持極端低調,溫的「政府工作報告」洋洋2萬言,對「物權法」隻字未提。中共中宣部先有嚴令,約束新聞媒體不要發表對該法草案報導和評論。有1家雜誌沒有遵守,臨時被迫停止發行,要把那篇犯禁的文章撤除,全本雜誌重印。有人分析,媒體未予報導和評論,正是人大高票通過該法案的原因之1。「未明究竟」,「眾口同聲」是人大的本色。這不能怪代表們不夠專業,不負責任,應該怪的是在「1黨專政」體制之下,任何名義、任何層級的民意機關,代表的其實都不是民意而是黨意。物權法的制定,當然由黨的核心為推手。
現在,黨意發生相當分歧。依照傳統的馬列教條,公有制經濟是無可爭議的正統,維護私權是離經叛道的異端。聯合報系記者汪莉娟、李春自北京報導,人大會開幕前便有3000人聯署聲明「堅決反對私有化」。另有4位法學家左大培等公開信,指責保護「善意取得」財產的「物權法」,等於保護依靠非法手段暴富的社會階層。這些意見固然有「馬列衛道」,甚至左派反撲的意味,然而,他們指責當前弊象,特別是國有資產被非法侵吞,城市居民被強制拆遷,農民土地遭圈占,壟斷性企業任意訂高價,銀行股分賤賣等等,都有眾人皆知的例證。各地爆發的重大貪腐案件,都與這些弊病脫不了關係。由此可見,反物權法除了至今未悟的少數左狂之外,也有些人是出於追求公義,擔心有了物權法,反而保障了巧取豪奪的暴發戶,苦了忍辱受氣的守法人民。他們的「反」,並非完全沒有社會基礎。
然而,20多年推行市場經濟的成果,的確已是「舊貌換新顏」;廣大知識分子的自覺,和中產階級的興起,有了新的需要和期待。就以住屋為例。1980年之前,祖孫3代擠在1間屋者比比皆是,經過政策調整,現在城市住屋自有率將近80%。有房有車,不再是遙遠的夢想,而是大多數市民可以辦得到的,在新形勢之下,「物權法」正是保障合法私有財產不可少的法律,同時也可看作是增進社會安定的具有象徵意味的基石。
從某些左派理論家看來,這是大倒退,甚至可說是對「無產階級專政」的徹底背叛。但從務實的觀點言,這是「中國特色」壓倒「社會主義」的里程碑,也是合乎人性願望、順應時代發展的重要立法。胡溫體制的低姿態手法,在海內外贏得讚許之聲,當然,物權法今後是否真正維護了「善意取得」的私有財產,不致淪為替非法侵占的貪官豪強作保護傘,仍需許多相關法令典章的配合,以及執政當局嚴格執法和輿論監督的效果。白貓黑貓,驗之來日吧。
從人大表決結果看,2799票贊成,52票反對、37票棄權。1人未按表決器,可說是一面倒多數通過。這反應人大代表們一向「緊跟黨中央」的慣性,但也顯示黨中央事前下了水磨工夫,用細密協調代替「一言堂」。物權法13年前起草,爭議不斷,人大曾7度審議,去年已列議程,在最後1分鐘悄悄撤回,可見阻力非可小視。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與總理溫家寶事前都保持極端低調,溫的「政府工作報告」洋洋2萬言,對「物權法」隻字未提。中共中宣部先有嚴令,約束新聞媒體不要發表對該法草案報導和評論。有1家雜誌沒有遵守,臨時被迫停止發行,要把那篇犯禁的文章撤除,全本雜誌重印。有人分析,媒體未予報導和評論,正是人大高票通過該法案的原因之1。「未明究竟」,「眾口同聲」是人大的本色。這不能怪代表們不夠專業,不負責任,應該怪的是在「1黨專政」體制之下,任何名義、任何層級的民意機關,代表的其實都不是民意而是黨意。物權法的制定,當然由黨的核心為推手。
現在,黨意發生相當分歧。依照傳統的馬列教條,公有制經濟是無可爭議的正統,維護私權是離經叛道的異端。聯合報系記者汪莉娟、李春自北京報導,人大會開幕前便有3000人聯署聲明「堅決反對私有化」。另有4位法學家左大培等公開信,指責保護「善意取得」財產的「物權法」,等於保護依靠非法手段暴富的社會階層。這些意見固然有「馬列衛道」,甚至左派反撲的意味,然而,他們指責當前弊象,特別是國有資產被非法侵吞,城市居民被強制拆遷,農民土地遭圈占,壟斷性企業任意訂高價,銀行股分賤賣等等,都有眾人皆知的例證。各地爆發的重大貪腐案件,都與這些弊病脫不了關係。由此可見,反物權法除了至今未悟的少數左狂之外,也有些人是出於追求公義,擔心有了物權法,反而保障了巧取豪奪的暴發戶,苦了忍辱受氣的守法人民。他們的「反」,並非完全沒有社會基礎。
然而,20多年推行市場經濟的成果,的確已是「舊貌換新顏」;廣大知識分子的自覺,和中產階級的興起,有了新的需要和期待。就以住屋為例。1980年之前,祖孫3代擠在1間屋者比比皆是,經過政策調整,現在城市住屋自有率將近80%。有房有車,不再是遙遠的夢想,而是大多數市民可以辦得到的,在新形勢之下,「物權法」正是保障合法私有財產不可少的法律,同時也可看作是增進社會安定的具有象徵意味的基石。
從某些左派理論家看來,這是大倒退,甚至可說是對「無產階級專政」的徹底背叛。但從務實的觀點言,這是「中國特色」壓倒「社會主義」的里程碑,也是合乎人性願望、順應時代發展的重要立法。胡溫體制的低姿態手法,在海內外贏得讚許之聲,當然,物權法今後是否真正維護了「善意取得」的私有財產,不致淪為替非法侵占的貪官豪強作保護傘,仍需許多相關法令典章的配合,以及執政當局嚴格執法和輿論監督的效果。白貓黑貓,驗之來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