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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北大年府地方法院昨天(20日)宣判,由政府向該府「達拜集會事件」受害的76名民眾的家屬發放撫恤金,此次的撫恤金額高達4220萬1000銖。上百名受害者的家屬、司法人員和律師共同見證賠償金的發放過程。
2003年10月25日北大年府民眾聚集在達拜縣警署,要求警方釋放涉嫌參與不靖活動的嫌犯,警方武力驅散聚集民眾時,導致近百名聚會民眾死亡。死者家屬於是就此對內政部提出控訴並要求給予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方面向包括內政部在內的6被告提出1億銖的賠償。但是北大年府地方法院在審判過程中,按照泰皇陛下登基60周年特赦計畫進行協商,並獲得原告和被告的同意,因此把向死者家屬的賠償金降至4220萬1000銖。至此該案件得以全部結案。
2003年10月25日北大年府民眾聚集在達拜縣警署,要求警方釋放涉嫌參與不靖活動的嫌犯,警方武力驅散聚集民眾時,導致近百名聚會民眾死亡。死者家屬於是就此對內政部提出控訴並要求給予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方面向包括內政部在內的6被告提出1億銖的賠償。但是北大年府地方法院在審判過程中,按照泰皇陛下登基60周年特赦計畫進行協商,並獲得原告和被告的同意,因此把向死者家屬的賠償金降至4220萬1000銖。至此該案件得以全部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