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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內貿廳廳長希里蓬表示,雖然政府已於4月6日宣佈取消,政治改革團在2006年9月20日公布的第8份有關禁止囤積商品的條例。但內貿廳僅同意調增鮮奶價格,包括UHT及消毒鮮奶,每公升售價上調1.20銖,原因是生產成本增加。至於其他商品還不允許上調售價,由於理由不充足,包括煉乳、奶粉、電池等。
希立蓬指出,在此之前,已有多家業者要求調增消費商品價格,但由於目前商品成本波動劇烈,因此認為還不適合調增價格。如果有某家業家無法承擔上漲的成本,可向內貿廳提出申請,假評估合理,將批予調整價格。
儘管政府已於昨(6日)起,撤消政改團頒布有關禁止囤積商品的條例,但內貿廳將繼續監管物價,以防不法商人乘機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對於工廠商品價格和零售價的部分,將根據2542年商品及服務價格條例所賦予的職權執行。如果發現經營者乘機調增價格、或拒絕出售商品,內貿廳將依法處置,最高可判刑7年併課罰款14萬銖。民眾投訴及舉報熱線為1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