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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草擬憲法委員會主席巴頌昨天表示,新憲法的草擬工作已經基本完成,新憲法內總共含有299條款,其中在4個方面與前份憲法相比更臻完善,包括更注重維護公民的基本權益、增加政府權力下放。同時,民間組織對新憲法也提出5項質疑,要求草憲委和政府必須做出詳細的解釋。
草憲委主席巴頌說,新憲法條款的草擬工作已經基本結束,比預定的4月19日完成日期有所提前,新憲法在4個方面比前一份憲法更完善,其中包括:一、強化公民的基本權益,增加民眾參政議政權力;二、對政府的權力進行削減,規定政府職權下放到地方的具體內容;三、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並對政治家道德作出明確規範。四、強化社會獨立機構對政府部門的檢查監督機制。
草憲委員會昨天投票決定了最後5大議題,包括了總理需由民選議員產生、減少國會席次與設立特別委員會以解決國家爭議等,預計在本月底就可完成草擬憲法工作。
在新憲法中,最受爭議的就是總理的產生方式,原本國家安全會議希望放寬總理的資格,可以來自於非民選議員的方式,不過在制憲委員表決之下,以25比7通過總理必須由民選議員產生。
而在政黨名單的門檻上,草憲委員同意降低門檻,將原有的5%降至2%,以增加小黨進入國會的機率。
在參議院方面,制憲委員會也以28比3表決通過,未來參議員席次將為160席,而且全部參議員都以指定方式產生,不再舉辦參議員選舉。
制憲會議發言人派通指出,未來將成立1個7人小組,負責參議員的推派工作,其中目前泰國76府,各府都會推派出1名參議員,其餘人選再由7人小組選出。
1個來自民間的憲法工作監督團體則提出5點質疑,其中包括草憲委花費20億銖資金預算制定出來的新憲法,能否解決5個方面所存在的問題,一、能否保證在選舉中不再出現收買選票和賄選的行為;二、能否防範政治勢力不在干預社會獨立機構和上議院的工作;三、能否確保政治家和政府公務員不再隱私舞弊;四、能否對各種違法行為進行有效的懲處;五、能否有效防止不再出現軍事政變的行為。
草憲委主席巴頌說,新憲法條款的草擬工作已經基本結束,比預定的4月19日完成日期有所提前,新憲法在4個方面比前一份憲法更完善,其中包括:一、強化公民的基本權益,增加民眾參政議政權力;二、對政府的權力進行削減,規定政府職權下放到地方的具體內容;三、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並對政治家道德作出明確規範。四、強化社會獨立機構對政府部門的檢查監督機制。
草憲委員會昨天投票決定了最後5大議題,包括了總理需由民選議員產生、減少國會席次與設立特別委員會以解決國家爭議等,預計在本月底就可完成草擬憲法工作。
在新憲法中,最受爭議的就是總理的產生方式,原本國家安全會議希望放寬總理的資格,可以來自於非民選議員的方式,不過在制憲委員表決之下,以25比7通過總理必須由民選議員產生。
而在政黨名單的門檻上,草憲委員同意降低門檻,將原有的5%降至2%,以增加小黨進入國會的機率。
在參議院方面,制憲委員會也以28比3表決通過,未來參議員席次將為160席,而且全部參議員都以指定方式產生,不再舉辦參議員選舉。
制憲會議發言人派通指出,未來將成立1個7人小組,負責參議員的推派工作,其中目前泰國76府,各府都會推派出1名參議員,其餘人選再由7人小組選出。
1個來自民間的憲法工作監督團體則提出5點質疑,其中包括草憲委花費20億銖資金預算制定出來的新憲法,能否解決5個方面所存在的問題,一、能否保證在選舉中不再出現收買選票和賄選的行為;二、能否防範政治勢力不在干預社會獨立機構和上議院的工作;三、能否確保政治家和政府公務員不再隱私舞弊;四、能否對各種違法行為進行有效的懲處;五、能否有效防止不再出現軍事政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