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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曼谷刑事法庭前天(12日)宣判前任曼谷市長沙瑪被控誹謗罪案件,判決沙瑪和同夥杜信誹謗前任副市長沙曼罪名成立,沙瑪和杜信被監禁2年,立即執行,但2人交保金20萬銖後獲假釋。
前任曼谷市長沙瑪在去年1月主持「泰國今晨」電視節目時,與另1名主持人杜信在節目日評論當時的副市長沙曼,竟在現場轉播節目中表示,市政府某管理層以夫人的名義買了1部價值800萬銖的BMW牌新矯車,實際上是曼谷市推行10項建設工程的貪污款,由中標的承包商支付車款,並把這件事與當時副市長沙曼的名字連繫在一起。事後沙曼副市長控告該節目2名主持人誹謗罪,法院經審理後,認為2名主持人確實以電視廣告方式誹謗他人,導致被告受到名譽損失,鑒於2名被告屢次犯案,目前仍有緩刑案件在身,卻毫無悔改態度,因此判決2名被告24個月監禁有期徒刑,不再緩期執行。並下令被告在2份報紙登廣告澄清連續3天。
沙瑪和杜信事後分別交保金20萬銖要求假釋,獲法院批准。原告沙曼透露,他還向民事法庭控告以上2名主持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億銖。
前任曼谷市長沙瑪在去年1月主持「泰國今晨」電視節目時,與另1名主持人杜信在節目日評論當時的副市長沙曼,竟在現場轉播節目中表示,市政府某管理層以夫人的名義買了1部價值800萬銖的BMW牌新矯車,實際上是曼谷市推行10項建設工程的貪污款,由中標的承包商支付車款,並把這件事與當時副市長沙曼的名字連繫在一起。事後沙曼副市長控告該節目2名主持人誹謗罪,法院經審理後,認為2名主持人確實以電視廣告方式誹謗他人,導致被告受到名譽損失,鑒於2名被告屢次犯案,目前仍有緩刑案件在身,卻毫無悔改態度,因此判決2名被告24個月監禁有期徒刑,不再緩期執行。並下令被告在2份報紙登廣告澄清連續3天。
沙瑪和杜信事後分別交保金20萬銖要求假釋,獲法院批准。原告沙曼透露,他還向民事法庭控告以上2名主持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億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