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亮紅、黃牌權力交給法庭

2007-04-16 13:01:0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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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中選會主席阿披察表示,對於新憲法草案規定,選舉時發「紅牌」或「黃牌」的裁決權在法院,中選會表示贊同,也就是判決候選人當選無效或須重選的權力交給法庭處理,此舉並非是給法庭增加麻煩,讓證人和違法者在法庭上進行辯駁更好,中選會還是專心安排全國大選比較適宜。  
 
阿披察說,有關中選會針對違規參選人發放紅牌或是黃牌的問題,中選會經過認真協商,一致認為應該將「發放紅牌、黃牌」的權力轉交給法庭處理,由法庭負責審議當事人是否違反了選舉法,因為中選會只是負責安排選舉的機構,不應該同時具有法庭才有的裁決權,只有這樣才能夠確保選舉的公正性得到維護,同時也能夠使得法庭的裁決更加具有法律效力,因為以往中選會做出了裁決,也會引起相應的質疑和反對,這樣的權力轉交並非是給法庭增加負擔或是增添麻煩,而是更加符合社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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