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市場2年內將全面開放

2007-04-21 12:31:4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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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中央銀行制訂第2份金融體系開發計畫,支持商業銀行聯營企業,建立穩固的基礎,以迎接2009年頒發新宗商業銀行許可証後出現的激烈競爭。同時,決定開放門戶允許外國金融機構在泰開拓金融市場。預計該計畫可於2008-2009年內推行。
 
央行副行長曼立透露,目前在制訂第2份金融體系開發計畫上已取得很大的進展。準備於第2季期間,再度與商業銀行商討,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央行完成資料搜集後,預測在明年初能總結出明確的計畫內容,並於2008-2009年開始執行。
 
中央銀行仍繼續推行開放金融自由政策,第2份金融體系開發計畫將著重於推動金融機構成長,以及有效地管理資金。去年底已完成制訂第1份金融體系開發計畫,側重於制訂金融機構的管理規則。
 
第2份金融體系開發計畫的主要內容共有3項。首項為提高金融機構的經營效能,支持市場競爭,包括泰商銀及外國銀行、商銀及非金融機構的放款公司等競爭。第2項是開放金融體系自由政策,包括擴大金融機構的經營業務範圍,以向客戶提供更多服務;增加新宗經營者進入體系,尤其是外國金融機構,有助於提高泰商銀的經營能力。在第2份開發計畫中,明確指出支持泰國銀行開展聯營企業。
 
最後1項是促進金融機構執行經營成本低,但成效高的管理方式,有利於克服各方面的障礙問題,例如法律及稅捐制度等。央行將努力調查,看有那些稅捐規定對金融業發展構成阻力,包括協助設立資料系統,使金融體系的工作更加便利;幫助提高及培訓金融業人才,以減低經營成本,增加國際競爭力。
 
曼立表示,按規定,2009年將為新宗金融機構經營者頒發許可証,包括允許外國金融機構進入泰國市場。金融機構聯營企業方面,中央銀行將不進入干預,由商業銀行及盟友按市場機制,自行作出決定。但央行將提供泰商銀的資金地位資料,並協助金融機構降低經營成本,減少聯營企業所帶來的障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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