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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貪污調查委員會昨天(23日)決議勒令塔信的子女增加支付稅款208億銖,加上之前應付稅款65億銖,僅售SHIN股1個案件,塔信的2個子女總共應繳付款274億銖。同時,貪調會決定控告泰愛泰黨代理黨魁乍都隆「誹謗罪」,由於乍都隆曾指責貪調會是「私刑法庭」。
貪調會委員威洛昨天透露,貪調會經開會後決議向稅務廳建議增收AMPLE-RICH公司稅款,由於該公司在銷售SHIN股時有偷漏稅行為,而作為AM-PLE-RICH公司董事的塔信2名子女「攀通貼」和「蘋通塔」,應負直接責任,即應補繳稅金208億7929萬銖。威洛說,AMPLE-RICH公司作為泰國籍業者,在銷售SHIN股時有大筆收益,應依法繳稅,同時董事也獲得分紅,其收入也應上稅。貪調會另1名委員戈森表示,AMPLE-RICH公司以間接銷售方式,把市值為每股49.25銖的股份按每股1銖價格出售給董事,造成董事獲利每股48.25銖,而買股方還要上繳65億銖的所得稅,公司法人應繳208億銖的所得稅,加起來董事應繳稅款高達274億銖,這是公司的重大「失算」。
對於塔信家族因為該次售股是否屬於「異常致富」行為,戈森表示,目前貪調會尚未對此疑點作出任何裁決,只是對偷漏稅行為進行調查,因此還無法定論。此外,貪調會發言人乃薩昨天說,貪調會昨天決議向法院控告泰愛泰黨代理黨魁乍都隆「誹謗罪」,由於乍都隆在1次公開場合中講話表示:貪調會應該改變作用,不應該成為「半個私刑法庭」。貪調會認為此講話是對國家機關的嚴重藐視,令人難以接受,因此決定控告乍都隆。
至於有人建議由貪調會做出決定沒收SHIN集團資產的問題,乃薩說,目前還不知道是哪方面做出的如此建議,雖然貪調會有權利做出這樣的決定,但前提必須是有充分的法律條款最為裁決依據,目前該案主要集中在違法售股和逃稅的問題上,至於是否違反其他法律法規,還沒有做出最後的裁定,還需要彙集更多的資料證據才能有所結論。
貪調會委員威洛昨天透露,貪調會經開會後決議向稅務廳建議增收AMPLE-RICH公司稅款,由於該公司在銷售SHIN股時有偷漏稅行為,而作為AM-PLE-RICH公司董事的塔信2名子女「攀通貼」和「蘋通塔」,應負直接責任,即應補繳稅金208億7929萬銖。威洛說,AMPLE-RICH公司作為泰國籍業者,在銷售SHIN股時有大筆收益,應依法繳稅,同時董事也獲得分紅,其收入也應上稅。貪調會另1名委員戈森表示,AMPLE-RICH公司以間接銷售方式,把市值為每股49.25銖的股份按每股1銖價格出售給董事,造成董事獲利每股48.25銖,而買股方還要上繳65億銖的所得稅,公司法人應繳208億銖的所得稅,加起來董事應繳稅款高達274億銖,這是公司的重大「失算」。
對於塔信家族因為該次售股是否屬於「異常致富」行為,戈森表示,目前貪調會尚未對此疑點作出任何裁決,只是對偷漏稅行為進行調查,因此還無法定論。此外,貪調會發言人乃薩昨天說,貪調會昨天決議向法院控告泰愛泰黨代理黨魁乍都隆「誹謗罪」,由於乍都隆在1次公開場合中講話表示:貪調會應該改變作用,不應該成為「半個私刑法庭」。貪調會認為此講話是對國家機關的嚴重藐視,令人難以接受,因此決定控告乍都隆。
至於有人建議由貪調會做出決定沒收SHIN集團資產的問題,乃薩說,目前還不知道是哪方面做出的如此建議,雖然貪調會有權利做出這樣的決定,但前提必須是有充分的法律條款最為裁決依據,目前該案主要集中在違法售股和逃稅的問題上,至於是否違反其他法律法規,還沒有做出最後的裁定,還需要彙集更多的資料證據才能有所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