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不能參與制憲 3黨抗議

2007-05-09 12:29:47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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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個前反對黨黨魁昨天經過1個小時的會議後表示,明確反對新憲法條款中第68(2)條款的規定,指該條款明顯違反民主原則,同時抗議制定新憲法時沒有邀請政黨參與,但是在全國大選之後又將管理權交給政黨,這樣的做法只會導致問題更加複雜化。  
 
民主黨、大眾黨和泰國黨黨魁昨天舉行了1個小時會議,就新憲法條款統一看法。民主黨黨魁阿披實在會議後表示,3黨明確表示反對新憲法第68條款,因為讓社會獨立機構出面解決政治危機的做法,明確違法了民主制度的原則,同時在憲法中並也沒有明確說明這些機構如何解決政治危機。
 
在整個新憲法的草擬過程中沒有政黨參與,而在新憲法頒布實施和舉行全國大選之後,又將國家管理權利交給政黨,而政黨必須在這份新憲法條款的約束下實施管理,這樣的程式本身就存在嚴重缺陷,並且會引發更大的後患。  
 
泰國黨黨魁班寒表示,在新憲沒有政黨參與情況下,將會導致未來政治更混亂。大眾黨黨魁沙南表示政府在制定憲法問題上絲毫沒有顧及政黨的作用,也是毫不給政黨一點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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