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信夫婦非法購地案 貪調會籲沒收

2007-05-10 12:13:3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貪調會決定向法院控告塔信及其夫人波乍曼女士非法購買地皮案,罪名是違反國家肅貪法第100條規定,求刑法院沒收使用購買該地皮的資金7億7200萬銖。
 
調查前總理塔信及其夫人購買叻差拉披社路地皮案小組委員會主席鄔隆昨天透露,該委員會已決定對塔信及其夫人的指控罪名,由於被指控方作出的說明,無法抵消指控,而且被指控方已經承認購買該地皮。貪調會小組委員會認為目前掌握的證據足以向法院提出控告,並可使用刑法第33條規定,沒收用於採購該地皮的「非法資產」7億7200萬銖。
 
鄔隆表示,貪調會認為國家肅貪法第100條規定「所有政府官員」不得與政府簽署業務性質合約,覆蓋內閣部長,塔信方提出的異議是「不包括部長」,可能引起法院方面的爭議。貪調會希望此案的判決,能成為日後處理同類案件的規範。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