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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17大的籌備緊鑼密鼓,重點工作是要解決1個「廟」和「神」的問題,「廟」的問題,就是困難重重的組織機構設置與改革,「神」的問題,則是艱辛的人事布局。但中共17大之後改革要有新氣象,看來事業單位的改革,必須再度提上日程。
所謂事業單位,是極富中國特色,也極富計畫經濟特色的產物,即在政府部門、黨務機構、經濟組織之外,林立的單位,如教育事業、新聞事業等等。這些單位絕大多數掛在不同的政府部門或黨務部門之下,領受財政預算資金,執行不同於政府的職能,開辦有別於企業的業務。
中國的事業單位,從中央到地方,橫跨教科文衛、新聞出版等眾多領域,據統計有130萬個之多,其從業人員有3000萬之眾。對改革和管理的理順來說,被認為是難以揹負的包袱;但對自身與權力的結合,對事業的壟斷方面來說,又是尋租中的肥肉。
事業單位的改革,從來就伴隨著政制體改革、機構改革而被關注,並被定為國有企業改革之後,最重要的改革任務。僅最近3年來,就數起數落,遲遲未走上軌道。最近,國家財政部制定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對事業單位展開資產大清查,表面上看是為了實現國有資產的有效管理,但仍被視為事業單位改革的先聲。
長期以來事業單位改革難以推行,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事業單位不僅是計畫經濟的產物,更是意識形態的產物,改革是否推行,變成了意識形態陣地的保衛與放棄之爭。與之同時,龐大的準政府權力、準幹部待遇的事業單位陣營,也形成了龐大的既得利益群體。這是改革的2大障礙。
今天事業單位改革已勢在必行,出現不少有利條件。如政府改革要強力推行,部門兒子孫子系的事業單位,面臨失血斷奶;又如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的強化,呼喚著新體制新機制,推動事業單位改革上路;就是財政預算這種技術性改革,也迫使事業單位被攤放陽光之下,不改革就難以生存。
眼看伴隨中共17大的改革大勢,事業單位的改革不得不上路,但如何改革才能不落舊轍,才能走出成功新路,仍然要深思。
現有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叫做「分類改革」方案,並選在部分省市試點。但這1方案在過去2年間的試點,並不特別成功,關鍵在於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公益服務和生產經營的分類,不見得符合現實,如何將事業單位社會化,如何將「事業」轉為「企業」,有操作的困難。
多年來事業單位改革,著眼的是「政事分開」、「企事分開」,也就是要求政府和事業單位分開,事業單位和企業要分開。現在看來,這1改革要求已較初級階段,事業單位的改革,要從法治的健全、民主的進步、社會管理的發展來作出規劃。
事業單位改革之難,正是其亦官亦商、成分複雜所決定。事業單位改革要走出困局,不大破大立,看來不行。首先要敢破,該斷奶的斷奶,不能以意識形態需要之類牽強理由,再行「特殊照顧」,而是轉制、撤銷、合併、下放,因應不同的單位,採取各種各樣的清理辦法。
其次要敢立,事業單位的面世,因應的是計畫經濟和專政理論,事業單位的改革,面對的是市場經濟和社會化、民主化大勢,於此要有全新思路,放手而立新體制,也就是要放手「社會組織」建設以之取代事業單位的存在。
所謂事業單位,是極富中國特色,也極富計畫經濟特色的產物,即在政府部門、黨務機構、經濟組織之外,林立的單位,如教育事業、新聞事業等等。這些單位絕大多數掛在不同的政府部門或黨務部門之下,領受財政預算資金,執行不同於政府的職能,開辦有別於企業的業務。
中國的事業單位,從中央到地方,橫跨教科文衛、新聞出版等眾多領域,據統計有130萬個之多,其從業人員有3000萬之眾。對改革和管理的理順來說,被認為是難以揹負的包袱;但對自身與權力的結合,對事業的壟斷方面來說,又是尋租中的肥肉。
事業單位的改革,從來就伴隨著政制體改革、機構改革而被關注,並被定為國有企業改革之後,最重要的改革任務。僅最近3年來,就數起數落,遲遲未走上軌道。最近,國家財政部制定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對事業單位展開資產大清查,表面上看是為了實現國有資產的有效管理,但仍被視為事業單位改革的先聲。
長期以來事業單位改革難以推行,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事業單位不僅是計畫經濟的產物,更是意識形態的產物,改革是否推行,變成了意識形態陣地的保衛與放棄之爭。與之同時,龐大的準政府權力、準幹部待遇的事業單位陣營,也形成了龐大的既得利益群體。這是改革的2大障礙。
今天事業單位改革已勢在必行,出現不少有利條件。如政府改革要強力推行,部門兒子孫子系的事業單位,面臨失血斷奶;又如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的強化,呼喚著新體制新機制,推動事業單位改革上路;就是財政預算這種技術性改革,也迫使事業單位被攤放陽光之下,不改革就難以生存。
眼看伴隨中共17大的改革大勢,事業單位的改革不得不上路,但如何改革才能不落舊轍,才能走出成功新路,仍然要深思。
現有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叫做「分類改革」方案,並選在部分省市試點。但這1方案在過去2年間的試點,並不特別成功,關鍵在於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公益服務和生產經營的分類,不見得符合現實,如何將事業單位社會化,如何將「事業」轉為「企業」,有操作的困難。
多年來事業單位改革,著眼的是「政事分開」、「企事分開」,也就是要求政府和事業單位分開,事業單位和企業要分開。現在看來,這1改革要求已較初級階段,事業單位的改革,要從法治的健全、民主的進步、社會管理的發展來作出規劃。
事業單位改革之難,正是其亦官亦商、成分複雜所決定。事業單位改革要走出困局,不大破大立,看來不行。首先要敢破,該斷奶的斷奶,不能以意識形態需要之類牽強理由,再行「特殊照顧」,而是轉制、撤銷、合併、下放,因應不同的單位,採取各種各樣的清理辦法。
其次要敢立,事業單位的面世,因應的是計畫經濟和專政理論,事業單位的改革,面對的是市場經濟和社會化、民主化大勢,於此要有全新思路,放手而立新體制,也就是要放手「社會組織」建設以之取代事業單位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