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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央銀行行長她麗莎透露,財政部將回收委任央行行長的權力,並設立獨立委員會,負責處理任命央行行長的職務。此決議已上報法制委員會。
她麗莎說,對此央行沒有反對意見,因為最終決定權在財政部手上。央行需要的是新的金融管理條例,希望立法院能加抓緊審議通過。
央行法律部資深主任倉猜表示,4份修訂的條例草案包括金融機構事業條例、存款保險機構條例、泰國中央銀行條例及貨幣條例。現階段尚在法制委員會與財政部審查中。
倉猜指出,按原條例,如果發生金融問題,牽扯到多部門,但無法找出真正的負責機構來解決問題。新條例明確指出央行為負責人,也不必擔心央行權利過大,因為權利增加同時,需承擔的義務也加重。
她麗莎說,對此央行沒有反對意見,因為最終決定權在財政部手上。央行需要的是新的金融管理條例,希望立法院能加抓緊審議通過。
央行法律部資深主任倉猜表示,4份修訂的條例草案包括金融機構事業條例、存款保險機構條例、泰國中央銀行條例及貨幣條例。現階段尚在法制委員會與財政部審查中。
倉猜指出,按原條例,如果發生金融問題,牽扯到多部門,但無法找出真正的負責機構來解決問題。新條例明確指出央行為負責人,也不必擔心央行權利過大,因為權利增加同時,需承擔的義務也加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