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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立憲委員卡寧昨天(19日)表示,憲法草案中第299條和第289條中的多項條款須予刪除,因為這些條款根本就是為了保護制憲者的利益。如果不刪除這些內容的話,新憲法將變成1部保障權力延續的憲法,也一定會遭到民眾的反對。
卡寧就制憲委員會正在就憲法草案第68條,關於成立解決特殊局勢獨立委員會進行修改刪除情況說,應該修改刪除的不僅僅第68條而已,還有很多條款也必須修改刪除,比如第299條,不但免除過去發動者的責任外,就連將來發動政變者的責任也免於追究了。第3條的第2小條關於內閣、法庭和憲法規定的其它機構必須按照法律行為的規定也應該刪除,第99條關於政黨的管理違反了制度規定,也應該給予刪除。而草案第134條和第164條,法庭和獨立機構可以不經過內閣提議立法的規定,將會讓將來的政府太過於自由,所以應該刪除。
卡寧說,制憲委員有權力延續的意圖,因為憲法草案第289條規定,政變團任命的貪污調查委員會、中選會、反貪委員會、人權委員會、立法院經濟和社會顧問委員會等,在新憲法宣佈實施以後,也不必離職,可以繼續工作直到任期到期為止,這樣的法律根本就是在延續這些委員會主席的權力,而且是為國安會、政府、立憲委員謀求個人利益。所以必須刪除以上規定,修改為以上獨立機構負責人在新憲法頒布實施以後的90-120天內離職。
卡寧就制憲委員會正在就憲法草案第68條,關於成立解決特殊局勢獨立委員會進行修改刪除情況說,應該修改刪除的不僅僅第68條而已,還有很多條款也必須修改刪除,比如第299條,不但免除過去發動者的責任外,就連將來發動政變者的責任也免於追究了。第3條的第2小條關於內閣、法庭和憲法規定的其它機構必須按照法律行為的規定也應該刪除,第99條關於政黨的管理違反了制度規定,也應該給予刪除。而草案第134條和第164條,法庭和獨立機構可以不經過內閣提議立法的規定,將會讓將來的政府太過於自由,所以應該刪除。
卡寧說,制憲委員有權力延續的意圖,因為憲法草案第289條規定,政變團任命的貪污調查委員會、中選會、反貪委員會、人權委員會、立法院經濟和社會顧問委員會等,在新憲法宣佈實施以後,也不必離職,可以繼續工作直到任期到期為止,這樣的法律根本就是在延續這些委員會主席的權力,而且是為國安會、政府、立憲委員謀求個人利益。所以必須刪除以上規定,修改為以上獨立機構負責人在新憲法頒布實施以後的90-120天內離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