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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雅加達31日電】據印尼報章31日報導,印尼政府日前公布了2008年的公眾假日,其中華人社會的傳統佳節春節假期由1天增至2天。
印尼人民福利統籌部長阿布爾.紮爾.巴克里、宗教事務部長穆罕默德.馬夫圖.巴休尼和行政改革國務部長陶菲克.艾芬迪30日宣布,3人聯合簽署1項決定書,規定印尼2008年有23天公眾假日,包括宗教節日、國家節日和集體假日。
根據這項決定書,除2008年2月7日為春節假日,還增加8日為集體假日,與伊斯蘭教、基督教等主要節日享受同等「待遇」。巧合的是,2月9日、10日2天又是周末,因此印尼華人2008年春節將獲得創紀錄的4天「長假」。
印尼人民福利統籌部長阿布爾.紮爾.巴克里、宗教事務部長穆罕默德.馬夫圖.巴休尼和行政改革國務部長陶菲克.艾芬迪30日宣布,3人聯合簽署1項決定書,規定印尼2008年有23天公眾假日,包括宗教節日、國家節日和集體假日。
根據這項決定書,除2008年2月7日為春節假日,還增加8日為集體假日,與伊斯蘭教、基督教等主要節日享受同等「待遇」。巧合的是,2月9日、10日2天又是周末,因此印尼華人2008年春節將獲得創紀錄的4天「長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