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蘭籲修法 讓遭解散政黨重建

2007-06-01 12:08:0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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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司法部常務次長乍蘭建議國安會適當修改政改團第15號命令,以讓遭解散政黨的黨員能組建新黨,同時奉勸被禁止5年內不得參政的政黨執委還是可以以其他方式為國效力,只是5年內不得擁有政治上的職務。
 
乍蘭說,憲法法庭所做出的裁決,使泰國社會和政黨面臨以往從沒有有過的場面,所有為國效力的人都應該正視這點,各政黨都更應該以此為鑑,嚴格遵循各項與政黨管理有關都法律法規。既然法庭已經做出最後裁決,應讓各政黨能夠正常發展下去,而國安會應該考慮修改第15號政黨活動禁令的內容,以便讓那些曾隸屬於已經遭到取締的政黨黨員能夠組建新黨,因為大部分的成員都沒有執委會成員的身分,應該讓這些人做出其他都選擇或是能夠另外成立新黨。
 
對於泰愛泰黨111名執委被判處5年內不得參政都問題,乍蘭表示盡管5年內不得參加大選或是參政,但同樣可以以其他方式為國效力,只是不能做政治上擁有如何職務而已。至于法庭所宣讀但判決書使用時間是否過長但問題,乍蘭說這種狀況也不是經常發生,針對裁決而做出盡可能詳盡但說明,對社會來說是有利無害,能夠讓民眾更加清楚事件對來龍去脈,同時也對裁決結果更加信服。
 
立法院發言人安卡蓬說,立法委員披匿盡管曾是泰愛泰黨111名執委之一,而法庭也裁決這些執委5年內禁止參政,但上述裁決並不影響披匿立法委員資格,因為目前立法委員甄選是按照臨時憲法但規定來進行的,前提是必須擁有泰籍和年滿35歲,因此與憲法法庭的裁決並不觝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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