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社區院條例起爭議 2部長互不讓步

2007-06-07 11:13:3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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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內政部長阿里昨天(6日)表示,由社會發展與國民安定部提出的「社區管理組織院條例」將與地方行政管理機構和地方政治發生嚴重衝突,因此極力反對該條例獲內閣通過。對於副總理派汶揚言,若該條例不通過將辭職的問題,他不感興趣。
 
內政部長阿里說,國家的管理體制,必須要依法設立相關的機構,比如中央政府行政機構、地區政府行政機構和地方政府行政機構等,以便行使國家的管理職能。所以如果再有其它的機構來干預行政管理,勢必會對整個國家行政管理工作造成問題,比如新成立的機構隸屬哪個部門,由誰來負責,在同一個地區應該由哪個機構來作主等,並因此會造成行政機構之間產生種種矛盾。而且一旦立法,府尹就沒有權利去干預相關的事務。自己之所以反對,不是因為生氣或者有問題,而是考慮到實際情況,以國家的整體利益為重。副總理派汶提出來的建議,必須進行周全的考慮,並向各方加以說明,以避免出現權力紛爭問題。
 
阿里說,設置「社區管理院」之類的機構,除了存在行政管理方面的問題外,還會造成地方紛爭。因為是不同的機構,大家的想法就會有區別,這樣就會給管理工作增加難度。比如預算使用等都面臨同樣的問題,並造成混亂不清的情況。自己認為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最好的辦法就是任其自然,社區民眾可以通過協商的辦法成立,遇到問題協商後匯報給社區負責人,社區負責人再向行政機構匯報協商解決,這些行政機構包括區一級行政機構、市一級行政機構、府一級行政機構等,因為這些行政機構彼此之間能夠互相理解,但是如果成立新的行政機構,肯定會出現各種問題。
 
阿里說,對於支持該條例出台的副總派汶表示,如果該條例得不到內閣的支持,將辭職的問題,這是派汶副總理個人的事情。
 
據悉,副總理派汶昨天表示,他向內閣提議起草的「社區管理組織院條例」,由於是社發部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如果內閣不予重視,則其他工作無法繼續進行,他必須「負責任」。外界則解讀為,如果內閣不批准,派汶將辭職。
 
派汶表示,「社區院」並不會與現有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工作重疊或衝突,因為只是1個提供政策顧問建議形式的部門,完全不是什麼「行政單位」,所以希望各有關部門瞭解該條例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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