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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內閣同意起草國營企業轉型監管法律,明確規定電力、自來水及菸草業等3種國營企業不可以民營化。至於其他國營企業,若計畫轉型,過程必須公開、透明,此項法律將概括到國營企業的子公司。
國營企業政策委員會主任阿里蓬表示,內閣會議同意起草國營企業轉型監管法律,規定國營企業民營化的規則及步驟,包括透明性及看管售股等。同時,明文規定國家壟斷的企業,包括有關國人健康的國營企業或對社會帶來問題的企業,例如自來水、電力業、菸草廠及彩票局不可以民營化。
阿里蓬指出,公共服務業,包括自來水及電力業,一旦民營化將對民眾帶來影響,尤其是服務收費問題。
阿里蓬說,針對一些國營企業,如果內閣同意轉型民營化,必須先將資產、專利權等及其他權益歸還政府,不能一併民營化。
若需要繼續使用以上資產或專利權等,必須向政府支付租費及例費。在內閣同意起草以上法律後,政府將盡快草擬法案提交法制委員會研審,然後在7月底提交國家立法院審批。
國營企業政策委員會主任阿里蓬表示,內閣會議同意起草國營企業轉型監管法律,規定國營企業民營化的規則及步驟,包括透明性及看管售股等。同時,明文規定國家壟斷的企業,包括有關國人健康的國營企業或對社會帶來問題的企業,例如自來水、電力業、菸草廠及彩票局不可以民營化。
阿里蓬指出,公共服務業,包括自來水及電力業,一旦民營化將對民眾帶來影響,尤其是服務收費問題。
阿里蓬說,針對一些國營企業,如果內閣同意轉型民營化,必須先將資產、專利權等及其他權益歸還政府,不能一併民營化。
若需要繼續使用以上資產或專利權等,必須向政府支付租費及例費。在內閣同意起草以上法律後,政府將盡快草擬法案提交法制委員會研審,然後在7月底提交國家立法院審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