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頌拒赦免前泰愛泰黨執委

2007-06-20 12:27:37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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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草憲會主席巴頌表示,不贊同通過特別法規來赦免遭解散政黨,既然法庭方面已經做出裁決,就沒有必要利用其他方式來推翻法庭尊嚴。  
 
巴頌說,部分草憲會成員提議頒布特別法規來赦免遭法庭取締的政黨罪責,但本人認為此事牽扯到司法制度和法庭的尊嚴,既然法庭根據事實結果做出了合理的裁決,社會各方都應該給予尊重,其中也包括了被裁決禁止5年內參政的原泰愛泰黨111名執委,雖然他們也贏得了社會上的不少同情,認為他們遭到這樣的裁決感到通信,但法律就是法律,如果司法制度不受到尊重,或是法庭的裁決被其他方式所推翻,那麼法庭的意義何在。
 
對於審議和取消政改團第15號命令問題,巴頌表示立法院沒有必要直接干預此事,但可以成立專門委會來負責審議,而中選會也應該參與此事,就政黨權利和新黨註冊等問題做出相互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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