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憲院表決確定民代人數

2007-06-22 10:58:19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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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憲院昨天(21日)對新憲法草案中民代選舉產生辦法進行審議,決定改變民代選舉方式,規定新憲法下民代大選將選出480名民代,而且採用每選區選出3名民代方式,即選民可一次投票選1-3名候選人。
 
立憲院昨天繼續審議新憲法草案修訂案,討論氣氛異常緊張激烈,立憲委員之間出現多次激烈爭論,並在晚間對民代舉產生方式進行表決,以48票支持28票反對的票數確定採用「每區直選民代不超過3人」的新方式,這是泰國歷史上從未採用過的民代選舉方式,規定對民代選舉重新分區,每區將選出3名民代,選民在投票時,可以選1-3人。
 
立憲院昨天還對民代人數進行表決,以50票支持,32票反對,確定分區直選民代有400人,按政黨得票比例分配的「比例民代」有80人。選民每次參加大選投票要投2張票,1張選3名直選民代,另1張選政黨。計算政黨得票比例時,把全國選區划分為8個區,分別進行計票確定各黨當選非直選民代人數。
 
立憲委員兼司法部常務次長乍蘭昨天表示,立憲院未能成功把民代人數從500人減剩300或400人,最終確定民代人數仍是480人,令他感到較為失望,而且認為這是對人民呼聲的1種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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