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精簡上議員剩150

2007-06-23 12:41:29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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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憲院會議昨天(22日)通過表決,確定上議員人數為150人,包括選舉產生76人,遴選產生74人。
 
立憲院昨天下午經過2個小時討論之後進行表決,以50票支持,27票反對,決定改變上1部憲法中有關上議員選舉的不足,把上議員人數從200人減剩150人,而且不再靠單純選舉產生上議員。
 
草擬憲法委員會秘書長頌奇指出,依照各方提出的意見,修訂憲法草案第1版本關於上議員產生方式的規定,讓全國76府每府投票選舉產生1名上議員,另74名上議員則由憲法法庭、中央選舉委員會、國會督察官、國家肅貪委員會、國家財政督察委員會等部門主管成立的委員會進行遴選,最終成立由150人組成的上議院。
 
司法部常務次長乍蘭作為草擬憲法委員昨天表示,以往上議員全部來自選舉,結果出現上議員主動為政黨服務的問題,無法使上議院保持中立和獨立性,因此草憲委認為上議員一半來自遴選任命能有效解決上議員選舉不公正,以及當選上議員間接為政黨服務問題。
 
對於上議員的具體產生方式,立憲院進行投票表決,結果有37人支持,35人反對,使上議員一半選舉一半遴選的產生方案獲通過。此外,立憲院昨天還對上議院的職權範圍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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