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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院昨天審議憲法草案第159條關於1萬人聯名即可提議立法的規定,以便和第138條的降低聯名人數從2萬人剩下至1萬人即可提議撤換政治官員的規定相符。但是立憲院最後決定維持聯名人數為2萬人。
立憲院昨天完成並通過憲法第158條關於對部長和總理提不信任案規定的審議,之後進入憲法第7部分關於廣大民眾直接參政規定的審議程序。其中第159條是關於2萬人聯名,即可要求立法的規定。但是會議要求把聯名人數從2萬人減為1萬人,以便和第138條關於聯名要求撤銷高級官員的規定一樣。因為立憲委員卡倫認為2萬人聯名的要求太高,實際操作起來非常困難,應該把聯名人數的規定減少到5000人。但是立憲委員逸察則表示反對,認為聯名要求撤銷高級官員的做法是最後的步驟,如果官員有瀆職違法的行為,反貪委員會可以對其進行調查和追究責任,並建議聯名人數至少應該維持1萬人的規定。不過草憲委員則堅持聯名人數為2萬人的規定。最後只能通過投票表決,結果以47票支持,31票反對的結果,決定維持原來2萬人的規定不變。
對於第161條有關全民公投規定,草憲委員把公投分為2種,1是普通的咨詢性公投,2是表決性公投。在內閣認為某項政策可能對國家和民眾的利益造成影響,總理統一內閣的意見,將可以和民會主席及上議員主席協商,以便通過舉行全民公投的方式來獲得解決的辦法。
立憲院昨天完成並通過憲法第158條關於對部長和總理提不信任案規定的審議,之後進入憲法第7部分關於廣大民眾直接參政規定的審議程序。其中第159條是關於2萬人聯名,即可要求立法的規定。但是會議要求把聯名人數從2萬人減為1萬人,以便和第138條關於聯名要求撤銷高級官員的規定一樣。因為立憲委員卡倫認為2萬人聯名的要求太高,實際操作起來非常困難,應該把聯名人數的規定減少到5000人。但是立憲委員逸察則表示反對,認為聯名要求撤銷高級官員的做法是最後的步驟,如果官員有瀆職違法的行為,反貪委員會可以對其進行調查和追究責任,並建議聯名人數至少應該維持1萬人的規定。不過草憲委員則堅持聯名人數為2萬人的規定。最後只能通過投票表決,結果以47票支持,31票反對的結果,決定維持原來2萬人的規定不變。
對於第161條有關全民公投規定,草憲委員把公投分為2種,1是普通的咨詢性公投,2是表決性公投。在內閣認為某項政策可能對國家和民眾的利益造成影響,總理統一內閣的意見,將可以和民會主席及上議員主席協商,以便通過舉行全民公投的方式來獲得解決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