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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電話局(TOT)董事會公布,準備控告全通電訊(DTAC)及TRUE MOVE公司,追討拖欠的網絡接駁費,並將由泰國電訊局(CAT)提出訴訟,由於是直接簽約者,能夠要求增加支付金額2倍。強調國家電信業委員會(NTC)所公布的網絡接駁費與互聯費意義不同。
TOT董事總經理納提表示,公司董事會已公布要控告DTAC及TRUE MOVE公司,指出合約中所提出的網絡接駁費,意思是通過調整移動電話體系為單一體系後,支付所得收入補貼費,而不是連接網絡費,與國家電信業委員會公布的互聯費意義不同。但民營公司借口收費重疊,選擇使用其中1個系統,自2006年11月18日起停止向TOT支付網絡接駁費。
納提透露,下1個步驟,TOT正在等待信息科技及通訊部(ICT)部長的同意後,將向CAT徵收網絡接駁費。目的是迫使CAT向民營公司提出控告。按照合約規定,由直接簽約者提出訴訟,能夠追討2倍金額。
DTAC及TRUE MOVE獲得CAT的專利權後,初期移動電話服務仍然需要使用TOT的網絡,例如使用清邁的053長途電話密碼,與AIS公司使用的01系統不同。由於獲得TOT的專利權,導致使用DTAC系統者,必須繳納打出及接收的電話費用。因此在此之前,負責看管TOT及CAT的交通部,才需求與AIS調整成共同使用單一系統。
納提指出,最近TOT將提出控告,目的為了撤銷國家電信業的互聯費。由於認為國家電信業委員會的行為超越原有職權,以及違反2001年電信業經營條例,導致各方面都產生問題。
至於網絡接駁費,去年TOT在該部分的收入達到146億銖,占全年收入600億銖的24%,分別向DTAC徵收94億銖及、TRUE MOVE徵收38億銖、數位電話公司(DPC)4億銖、以及CAT約9億銖。今年首季DPC及CAT向政府上繳收入達4億9,700萬銖。
TOT董事總經理納提表示,公司董事會已公布要控告DTAC及TRUE MOVE公司,指出合約中所提出的網絡接駁費,意思是通過調整移動電話體系為單一體系後,支付所得收入補貼費,而不是連接網絡費,與國家電信業委員會公布的互聯費意義不同。但民營公司借口收費重疊,選擇使用其中1個系統,自2006年11月18日起停止向TOT支付網絡接駁費。
納提透露,下1個步驟,TOT正在等待信息科技及通訊部(ICT)部長的同意後,將向CAT徵收網絡接駁費。目的是迫使CAT向民營公司提出控告。按照合約規定,由直接簽約者提出訴訟,能夠追討2倍金額。
DTAC及TRUE MOVE獲得CAT的專利權後,初期移動電話服務仍然需要使用TOT的網絡,例如使用清邁的053長途電話密碼,與AIS公司使用的01系統不同。由於獲得TOT的專利權,導致使用DTAC系統者,必須繳納打出及接收的電話費用。因此在此之前,負責看管TOT及CAT的交通部,才需求與AIS調整成共同使用單一系統。
納提指出,最近TOT將提出控告,目的為了撤銷國家電信業的互聯費。由於認為國家電信業委員會的行為超越原有職權,以及違反2001年電信業經營條例,導致各方面都產生問題。
至於網絡接駁費,去年TOT在該部分的收入達到146億銖,占全年收入600億銖的24%,分別向DTAC徵收94億銖及、TRUE MOVE徵收38億銖、數位電話公司(DPC)4億銖、以及CAT約9億銖。今年首季DPC及CAT向政府上繳收入達4億9,700萬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