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中選會昨天(25日)決定追究前泰愛泰黨副黨魁探瑪腊上將和蓬薩等9名執委的刑事責任,指該決定是按照調查小組委員會合前中選會常委的決定作出的。依據是這9人違法樂民代和上議員選舉法,在明明知道沒有參選資格的情況下報名參選,以及使用偽造文件參選等。
中選會秘書長素提蓬說,中選會昨天召開的常委會議,決定批准調查小組委員會的提議,對前泰愛泰黨的9名執委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前中選會就已經決定調查這些執委的違法行為,並下令有關工作人員負責處理,但是卻一直沒有開展,所以中選會常委昨天做出決定後,將下令有關工作人員立即執行。中選會辦事處將起草相關的文件,然後由中選會主席簽署,轉送給國家警察總署長負責執行,因為憲法法庭已經判決解散泰愛泰黨,所以警方有權利進一步調查和收集相關的證據,如果認定其違法,即可提交給最高檢察院,向法庭提出刑事指控。至於這些執委是否違法犯罪,就要由法庭來判決。
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的9人分別是,1、前泰愛泰黨副黨魁探瑪腊上將,當時擔任國防部部長。2、前泰愛泰黨副秘書長蓬薩,當時擔任交通部長。3、當是擔任國防部部長參謀的戴隆上將。4、國防部部長參謀助理巴東薩中將。以上4人違反了刑法第47條、第264條、268條、83條、84條和86條。罪名是利用擔任政府職務的便利,出錢雇用小政黨派人參選,以及讓他人偽造文件等。5、蓬詩,6、塔逸,7、提拉猜,這3人是探瑪腊上將的朋友,擔當了整個雇用小政黨參選事件的中間人,負責聯絡工作。違法支持沒有參選資格者報名參選,違反了刑法第246條、第286條和第83條規定。8、頌猜。9、巴潘,後2人是負責聯絡沒有參選資格者報名參選事務,其行為違反了刑法第137條、第267條和第86條。
中選會秘書長素提蓬說,中選會昨天召開的常委會議,決定批准調查小組委員會的提議,對前泰愛泰黨的9名執委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前中選會就已經決定調查這些執委的違法行為,並下令有關工作人員負責處理,但是卻一直沒有開展,所以中選會常委昨天做出決定後,將下令有關工作人員立即執行。中選會辦事處將起草相關的文件,然後由中選會主席簽署,轉送給國家警察總署長負責執行,因為憲法法庭已經判決解散泰愛泰黨,所以警方有權利進一步調查和收集相關的證據,如果認定其違法,即可提交給最高檢察院,向法庭提出刑事指控。至於這些執委是否違法犯罪,就要由法庭來判決。
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的9人分別是,1、前泰愛泰黨副黨魁探瑪腊上將,當時擔任國防部部長。2、前泰愛泰黨副秘書長蓬薩,當時擔任交通部長。3、當是擔任國防部部長參謀的戴隆上將。4、國防部部長參謀助理巴東薩中將。以上4人違反了刑法第47條、第264條、268條、83條、84條和86條。罪名是利用擔任政府職務的便利,出錢雇用小政黨派人參選,以及讓他人偽造文件等。5、蓬詩,6、塔逸,7、提拉猜,這3人是探瑪腊上將的朋友,擔當了整個雇用小政黨參選事件的中間人,負責聯絡工作。違法支持沒有參選資格者報名參選,違反了刑法第246條、第286條和第83條規定。8、頌猜。9、巴潘,後2人是負責聯絡沒有參選資格者報名參選事務,其行為違反了刑法第137條、第267條和第86條。





